东方广场公寓的年限(民航广场公寓楼怎么样)

东方广场公寓的年限(民航广场公寓楼怎么样)

一、北京东方广场的公寓

1、进入繁华的北京市中心,在显赫的中央商贸区东方广场的核心,有您憧憬的生活方式。极尽高尚的环境,无可媲美的舒适和便利,无论从哪个角度评价,均与任何国际大都会并驾齐驱,堪称今日北京的豪庭瞩目标记。东方豪庭公寓,超乎现实的完美府第,您梦想的华丽家园。

2、东方豪庭公寓共有两幢豪华服务式公寓,包括尊萃豪庭与汇贤豪庭。全属美轮美奂的豪华公寓,一柱一梁皆精雕细琢,为您重新诠释北京高尚生活的定义。此外,公寓职员还可以用熟练的中文、粤语、英语或日本语为您服务。

二、北京东方广场,李嘉诚打死不卖并非如此

“东方广场”雄踞于北京市中心,坐落于东长安街1号之绝佳位置,每一位在北京二环内上班的朋友应当对其十分熟悉。在上一篇文章中,笔者讲到“北京东方广场”的土地年限和李嘉诚买断境内伙伴收益权的事儿,本文则详细讲讲“李嘉诚具体是如何减持、出售北京东方广场”,以及他为何要这么做。

首先,都说北京东方广场是李嘉诚的,可如今在李嘉诚三父子直接控制的企业内,根本找不到“东方广场”这项投资。

事实上,北京东方广场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归属于一家名叫“北京东方广场有限公司”的境内企业,而自2011年之后,一家名叫“香港汇贤投资”的企业便持有“北京东方广场有限公司”100%的股份。

香港汇贤投资有限公司由“汇贤产业信托”通过离岸公司Hui Xian BVI间接持有。通过股权层层穿透,我们发现,东方广场如今的收益权最终落到了“汇贤产业信托”的手中,那么,“汇贤产业信托”与李嘉诚有何关系呢?

翻查该信托的历史,在2011年之前,李嘉诚的家族企业长江实业集团正是该信托前身的控股方,该信托的核心资产便是北京东方广场,它于2011年4月29日单独分拆上市,李嘉诚的长江实业集团在汇贤的持股比例也随之大幅下降。

截至2020年12月底,李嘉诚的长江实业集团在汇贤产业信托(东方广场的母公司)的持股比例已经下降至32.49%,这也意味着,李嘉诚家族在北京东方广场的持股仅剩不足1/3,所谓的“打死不卖”只是以讹传讹罢了。

2011年汇贤产业信托上市之时,北京东方广场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甘庆林表示,本次上市所得款项,主要是归还东方广场的原有股东,所以实际上不涉及汇贤要将境外集资款项汇入境内的问题。这番话很委婉地告诉外界,这次上市,实际上是原有股东对东方广场的一次变相减持。

我们查阅了汇贤产业信托的2011年中期财报发现,汇贤上市后向基金单位持有人偿还贷款约117.07亿元。李嘉诚的长江实业等原有股东拿到这笔还款后,事实上已经实现了从东方广场这个项目上的“资本撤退”。

那么,问题来了,北京东方广场坐拥“东长安街1号”的京城绝版地段,李嘉诚家族为何要将之分拆、减持呢?这得从东方广场的资产估值说起。

东方广场的总建筑面积达80万平方米,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分别是东方新天地购物商场、8栋甲级写字楼、两栋东方豪庭公寓和五星级东方君悦大酒店。根据东方广场母公司汇贤产业信托的财报所示,整个东方广场的估值如下:

从估值图表中我们发现,首都二环内31万方建筑面积的写字楼,估值竟然只有149亿元,折合单价仅4.83万元/方,东方豪庭公寓折合单价更是只有2.69万元/方,这般的估值方法显然是严重低估了东方广场的价值。

管理层对东方广场的估值为何如此保守?原因还是在于东方广场的土地年限和境外运营权,只剩下二三十年。

据东方广场的董事长甘庆林在2011年时透露:“目前上市所作的资产估值,已完全考虑有关因素。”北京东方广场的土地年限是2049年4月到期,汇贤对东方广场的运营权是2049年1月到期,甘庆林的原话是“到时候(2049年)会不会延长(续期),目前还不清楚”。

几十年后的事情没人说得准,正因为这种不确定性,汇贤产业信托持有的东方广场的价值才会大打折扣;或许也是由于这个原因,李嘉诚等原有股东才提前对东方广场的资产采取了打包上市的处理。

时至今日,东方广场虽然仍由李嘉诚家族运营,但东方广场已从长江实业集团中剥离,其在东方广场母公司汇贤产业信托的持股比例只剩下32.49%,撇除受疫情影响的2020年,过去其从汇贤产业信托收取的分红大约每年5亿元,东方广场对李嘉诚家族而言已是无足轻重。

“打死不卖”的东方广场,终究还是与李嘉诚家族渐行渐远了。

三、上海酒店式公寓限购了

信息时报讯(记者罗莎琳) 7月23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对公寓式酒店、酒店式公寓、公寓式办公楼等问题作出解读》(以下简称《解读》)强调,产权为住宅的酒店式公寓属“限购范围”,而只有公寓式的酒店及办公楼才是不被限购的。

同策咨询机构研究总监张宏伟认为,上述自称“不限购”的酒店式公寓,其实并不是公寓,也不是酒店,而是商办性质的办公楼,真正意义上的酒店式公寓已经被列入限购范围。

据悉,广州大部分酒店式公寓多是商业性质的,主要集中在珠江新城,如天銮、富力公园28、富力国际公馆等。也有少量的是住宅性质的。经纬行研究中心高级主任曾英杰认为,是否纳入限购,看物业的土地性质。如果是住宅用地,无论对外以何种形式、何种概念销售,都纳入限购。

广州市早在去年已经禁止楼盘使用“公寓”或“酒店式公寓”进行宣传,因为目前不同性质的楼盘都采用“公寓”和“酒店式公寓”进行宣传,容易造成误导,尤其是限购后,很多人以为公寓不限购,但是有些住宅性质的公寓是被限购的。

方圆地产首席分析师邓浩志告诉记者,广州公寓多数是写字楼性质或者酒店性质,去年正佳东方广场收到规划局整顿后市面上的同类型产品都避谈“公寓”二字。这些物业均不被纳入限购范围。

酒店式公寓属于居住建筑,土地使用分类为住宅用地,房屋用途为居住,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酒店式公寓的特殊性在于酒店式的管理,但其本质上仍是住宅,属于限购范围。

公寓式酒店属于旅馆建筑,土地使用分类为商服用地,房屋用途为旅(宾)馆,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公寓式酒店的特殊性在于按照公寓式或者单元式房型进行设计建造,但其本质上仍是酒店,不属于住宅,按照相关规定不得分套销售。

公寓式办公楼属于办公建筑,土地使用分类为商服用地,房屋用途为办公,土地用途按照商业用地出让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土地用途按综合用地出让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具体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公寓式办公楼的特殊性在于建筑结构上是按公寓式或者单元式进行划分、有独立卫生设备,适合向小型企业出租、出售,但其本质上仍是办公楼,不属于住宅,不属于限购范围。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