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厂房土地证和房产证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是什么
集体土地证有三种类型
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
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办理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
受理类型:集体土地所有权。
办理流程:受理—初审—复审—审核—核定—登薄/缮证—归档
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坐标等;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材料。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办理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
受理类型:土地和房屋、批准拨用企业用地、集体土地入股(联营联建)、其他
办理流程:受理—初审—复审—登薄/缮证—归档
房产证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是什么意思
建设用地使用权:指利用土地营造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同农用地使用权相区别,是对土地进行非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而从事建设的权利。
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扩展资料
1、建设用地使用权注意事项
1)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2)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3)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这就是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中的“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原则。
4)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2、房屋所有权特点
1)房屋所有权的客体是具有一定结构、可供利用的房屋,而不是单指组成房屋的材料。未形成房屋或已拆毁的房屋的材料,不能成其为房屋所有权的客体。
2)房屋所有权与其所依附的土地的使用权的分离。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更,土地的使用权也随之发生变更,反之亦然。
3)国家所有的房屋广泛实行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国家享有所有权、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享有使用权。
4)房屋所有权可以转让,但受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制约。由于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因而,凡不可转让使用权的土地上的房屋,其所有权不能转让;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会导致土地上房屋的转让的无效。
5)房屋所有权的设立与移转,需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和变更登记手续。不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不发生确定房屋所有权或移转房屋所有权的效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用地使用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所有权
国有土地证 是什么意思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一、国有土地证和集体土地证异同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住宅方面的集体土地证,其实就是群众常讲的宅基地证。该证只发给具备建房条件的农村村民;而国有土地证是发给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的,只要有合法的权属依据,任何人都可以申领国有土地证。依据国家法律,宅基地不能上市交易,所以集体土地证不能过户。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年限是多久?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使用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这个是有年限的,住宅70年,商业40年,工业50年。另一种是划拨土地使用权,这个是没有年限的。一般行政事业单位用地和历史用地,都是发的这种证。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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